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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解读《关于规范整合呼吸和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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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规范整合呼吸和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6-02-28           来源: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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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规范整合呼吸和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6年2月26日,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呼吸和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医保发〔2026〕2号)文件,现进行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呼吸和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71号)文件。

二、主要内容

全市新增呼吸系统类项目68项、泌尿系统类项目87项,修订现行呼吸类项目2项,废止现行呼吸类项目77项、泌尿类项目188项。规范后的呼吸和泌尿系统类项目政府指导价为全市各价格类别的最高指导价。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管理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预判,做好预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把工作做细、做稳、做好,要做好舆情分析以及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改革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认真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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