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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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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规范整合麻醉类、产科类、妇科类和血液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年12月30日,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麻醉类、产科类、妇科类和血液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永医保发〔2025〕22号)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4年11月-2025年3月,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国家医保局编制了《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2025年11月,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湖南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麻醉等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全市新增麻醉类项目27项、产科类项目45项、血液类项目15项、妇科类项目98项,废止现行麻醉类项目16项、产科类项目37项、血液类项目21项、妇科类项目124项,修订1项产科类项目、3项麻醉项目和手术治疗的大类说明。规范后的麻醉、产科、血液、妇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为全市各价格类别的最高指导价。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管理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预判,做好预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把工作做细、做稳、做好,要做好舆情分析以及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改革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认真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