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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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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解读《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
一、文件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22〕18号)精神,深化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照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基于医疗保障领域监管事项风险程度,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
二、文件依据
文件是根据《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7、《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22〕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
二、文件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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