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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解读《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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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
2022-11-24           来源: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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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永州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解读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

一、文件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22〕18号)精神,深化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照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基于医疗保障领域监管事项风险程度,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

二、文件依据

文件是根据《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7、《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22〕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

二、文件主要内容

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试行)》内容共三个部分,主要为以下内容:

(一)依法编制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1明确编制责任;

2、统一编制要求;

3、动态调整清单;

4、做好清单衔接。

(二)依照清单实施重点监管

1、明确重点监管事项范围;

2、依法依规进行重点监管;

3、严格规范现场检查程序。

(三)制定了永州市医疗保障领域重点监管事项6项清单

1、欺诈骗保行为的检查;

2、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的检查;

3、医保管理制度的检查;

4 、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医药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

5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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