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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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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文件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试点地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制定医保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完善相关标准和指标体系,规范试点地区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的医保行为,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医保信用信息记录、采集、共享应用等机制,组织开展医保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医保信用分类监管和多部门联合奖惩,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文件依据
文件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医保局《关于扩大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复函》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二、文件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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