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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12月1日起永州市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权益保障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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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永州市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权益保障再升级
2025-10-27           来源: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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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姚远)近日,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调整优化全市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新政策实施后,生育津贴实现“即申即享、直达个人”,让参保职工更及时、便捷地享受待遇,这标志着永州市职工生育保障迈入“直达快享”新阶段。

根据通知,已按规定参加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只要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即可享受新的发放服务。职工在产假期间,将相关申领资料提交给所在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一次性直接拨付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打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最后一公里”,大幅缩短领取周期、减少中间流转环节,也是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医保服务效能的便民举措。下一步,永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将围绕群众需求,持续扩大生育保障覆盖范围、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完善生育保障政策体系,以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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