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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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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医保局:坚持落实“两个确保”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医保工作
2月7日上午,新田县医疗保障局继续贯彻执行 “两个确保”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预拨新冠肺炎防治先行垫付资金县人民医院800万元,中医医院500万元。
据悉,自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该局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办部署,紧密围绕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医保工作,多措并举落实“两个确保”工作。
一是自2020年1月22日以来,预拨新冠肺炎防治先行垫付资金县人民医院1338万元,中医院861万元, 1月31日追拨县定点救治医院县人民医院先行垫付资金200万元,共计预付医疗机构资金2399万元。
二是调整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确定的辖区内定点医院,新冠费用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三是对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开通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绿色通道,将符合新冠肺炎诊疗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耗材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完善系统内容,做好定点救治医院(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四是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补助,个人不需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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