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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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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方盛天鸿肿瘤医院(永州天鸿医院)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永医保处字〔2025〕第2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9月22日
处罚内容:本局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64489.93元,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64489.93元的2倍罚款,计328979.86元。
罚款金额:328979.86元
违法行为类型: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违法事实: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164489.93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的规定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及附件1中“序号2:较重B档”的规定。
处罚机关: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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