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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永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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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市本级)
2022-11-14           来源: 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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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00203600100Y)

一、单位参保登记(002036001001)

(一)事项名称:单位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单位参保登记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职工参保登记(002036001002)

(一)事项名称:职工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职工参保登记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在职职工:①《永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②《永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

3.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备注: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七)办理时限:在职职工不超过5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002036001004)

(一)事项名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变更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四、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002036001005)

(一)事项名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变更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第二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00203600200Y)


一、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002036002001)

(一)事项名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单位参保信息查询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办结。

(六)办理材料: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备注: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002036002002)

(一)事项名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办结。

(六)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002036002003)

(一)事项名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中,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已办理停保的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通过的,医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余额拨付至申请人提交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备注:①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②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第三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00203600300Y)

一、出具《参保凭证》(002036003001)

(一)事项名称:出具《参保凭证》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中,因流动就业等原因已办理停保的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出具《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办结。

(六)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转移接续手续办理(002036003002)

(一)事项名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转出地经办机构生成、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划转个人帐户资金;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转移接续,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第四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00203600400Y)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002036004001)

(一)事项名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现场或网上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备案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永州市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002036004002)

(一)事项名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现场或网上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备案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永州市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002036004003)

(一)事项名称: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现场或网上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备案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永州市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四、异地转诊人员备案(002036004004)

(一)事项名称: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异地转诊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现场或网上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备案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具有转诊资格的协议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五、异地急诊人员备案(002036004005)

(一)事项名称:异地急诊人员备案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异地急诊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在急诊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现场或网上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备案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就医地联网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资料。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第五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和特药待遇认定(00203600500Y)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002036005001)

(一)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特门特药管理子系统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委托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或授权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委托人或授权的定点医药机构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审批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特殊药品待遇认定(002036005002)

(一)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特殊药品待遇认定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特门特药管理子系统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委托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或授权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委托人或授权的定点医药机构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第六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00203600600Y)

一、门诊费用报销(002036006001)

(一)事项名称:门诊费用报销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异地非联网结算产生门诊(限特门、特药、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报销待遇。

4.拨付。对报销医疗费用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加盖医药机构印章)。

备注:①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②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③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住院费用报销(002036006002)

(一)事项名称:住院费用报销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异地非联网结算产生住院医疗费用的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报销待遇。

4.拨付。对报销医疗费用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①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②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③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第七部分: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00203600700Y)


一、产前检查费支付(002036007001)

(一)事项名称: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

4.拨付。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疗费用发票;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生育医疗费支付(002036007002)

(一)事项名称: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

4.拨付。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疗费用发票;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002036007003)

(一)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

4.拨付。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疗费用发票;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四、生育津贴支付(002036007004)

(一)事项名称:生育津贴支付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

4.拨付。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1.《永州市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五、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002036007005)

(一)事项名称: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

4.拨付。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1.《永州市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医疗费用发票。

备注: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部分: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00203600900Y)

一、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002036009001)

(一)事项名称: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医疗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向医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材料受理。县区医疗保障局对医疗机构提供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给予登记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时限;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3.实地评估。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区医疗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请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评估,填写《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从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4.社会公布。市医疗保障局通过网站或其他形式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5.研究确定。公示期满后,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公示情况2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定是否可以签订协议。评估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书面告知同意签订服务协议,评估未通过的和评估通过但公示期间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不予签订服务协议并书面告知。

6.协议签订

医疗机构与有结算业务的医疗保障局协商谈判,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因医疗机构原因,未能在约定日期内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7.系统接入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依据同意协议管理告知书和签订的服务协议,7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医保软件系统安装。

(六)办理材料:

医疗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向医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月。

(八)查询方式: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002036009002)

(一)事项名称: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资格的零售药店。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办理流程:

1.申请。零售药店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向所属县区医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材料受理。零售药店申请按季度集中受理,每季度初10日之前向所属县区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县区医疗保障局对零售药店提供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给予登记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时限;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3.实地评估。县区医疗保障局对申请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进行实地评估,填写《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并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市医疗保障局。评估工作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社会公布。市医疗保障局通过网站或其他形式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5.研究确定。公示期满后,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公示情况1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定是否可以签订协议。评估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书面告知同意签订服务协议,评估未通过的和评估通过但公示期间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不予签订服务协议并书面告知。

6.协议签订

零售药店与有结算业务的医疗保障局协商谈判,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因零售药店原因,未能在约定日期内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7.系统接入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依据同意协议管理告知书和签订的服务协议,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医保软件系统安装。

(六)办理材料:

零售药店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向所属县区医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永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登记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从业人员资质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月。

(八)查询方式: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部分: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00203601000Y)

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002036010001)

(一)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与经办机构签订协议且产生了结算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

4.拨付。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002036010002)

(一)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二)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与经办机构签订协议且产生了结算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政务服务窗口(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2.线上办理: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index.jsp?type=xndtbm&main=1&orgId=yHnZfJLQQ3OelwP3bf7Ypw&areacode=4311010000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

4.拨付。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

5.办结。

(六)办理材料:

根据定点零售药店与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县区,各管理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

(九)监督电话:0746-8328322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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