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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永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问卷调查结果反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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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永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问卷调查结果反馈分析报告
2020-11-11           来源: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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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问卷调查结果反馈分析报告


一、调查目的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加强基金监管,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吸取合理化推荐,进一步完善各项基金监管工作,营造良好全社会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氛围进行问卷调研。

二、调查范围

社会所有人员

三、调查方式

采取线上公开问卷,以不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答题

四、调查结果及分析

本次《永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问卷调查》线上调查时间为期3个月,共有11个问题,有效点击答题41人次。其中18-40岁、41-60岁、60岁以上参与调查问答各1人,占参与调查人群类别总量的75%;参加职工医保2人、参见城乡居民医保1人;11个调查问题中,有效答题10个,1个问题无人答题视为无效。通过对调查问题的归纳汇总,得出以下分析结果。

(一)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方式。知道举报投诉电话2人,知道举报方式6人次。不知道举报投诉电话1人。

分析:限于宣传的方式和时限,部分群众对于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的途径仍不知晓。

(二)欺诈骗保的行为及后果。调查问卷中定点医药机构的5种欺诈骗保行为知晓得票均在2票及以上,其中医院进村入户集中接送、免费或低收费诱导病人看病住院得票为3票。不能将参保凭证(如社保卡、医保卡、身份证、户口簿等)出借给他人使用和不可以用医保卡在药店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得票为3票,可以将参保凭证出借他人使用和可以用医保卡在药店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得票为0。知道骗取医保基金属于违法行为,其中骗取医保基金数额大于5000元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得票1票,不知道的得票为2票。

   分析:随着全市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及广泛宣传,群众对于欺诈骗保的行为是越来了解。但是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方面,群众了解的较少。

(三)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知道举报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并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可以获得举报奖励得票数为1票,不知道得票数为2票。

分析:部分人群知道有举报奖励,但是更多的人群还不知道。并且对于《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内容不了解。

(四)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宣传及效果。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后,定点协议医院和零售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减少了1票、不了解1票、不知道有宣传活动1票。

分析:由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绝大多数老百姓对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有一定了解。但是随着全市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转为更加隐蔽的隐形行为,因而部分群众对隐形违规行为不一定知晓。由于各类人群的关注点不一样,在宣传时对于集中宣传月的关注不够。

总结: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而基金监管工作是通过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扎紧老百姓的“钱袋子”。通过调查问卷可知,部分群众对于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获得感较强,对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老百姓“救命钱”的安全感较强,对于监管后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的幸福感也不断增加。

虽然全市于2019年4月、2020年4月连续开展“打击欺诈骗、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的宣传资料中均印有典型欺诈骗保行为、各级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医保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举报投诉奖励等内容。2019年7月与市民热线“12345”联动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热线。但是由于医保局成立时间较短,开展集中宣传月的时间也较短。宣传覆盖的群众以及对医保相关政策的理解还不够,导致部分群众对于基金监管行为知晓度较低。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医药机构的专项治理、飞行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织密扎牢监管体系制度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完善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广大参保人员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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